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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医疗救助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农户自立养种产园
    2019-11-04 12:16:48   原创


    通   知:根据县医保局安排,现将有关医疗救助的情况安排如下:1、救助对象:原则上是非建档立卡的低保、五保对象,若普通群众(非建档立卡、低保、五保)住院发票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也可申请;2、在县医院住院的非建档立卡的低保、五保,带低保或五保证、社保卡、身份证、个人申请书、发票到临城县人民医院结算中心报销;3、在县医院以外的非建档立卡的低保、五保及总费用超过10万元以上的普通群,带低保五保证(是低保或五保户的)、社保卡、身份证、个人申请书、发票,到乡里统一办理,然后交县医保局;4、因外伤住院的低保五保、建档立卡户、医疗总费用超10万元的普通群众,持低保五保证(是低保五保户的)、身份证、社保卡、个人申请书、发票到乡里统一办理,然后交县医保局。5、时间要求:要求患者是2019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;11月15日前截止2019年1月至11月15日的手续收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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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民评论
    shuaishuai1232019-11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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